重拳出击严防“地条钢”重现
“地条钢”是轧制劣制钢成品的一种长形钢坯,因早期浇铸模具为地上挖槽而得名。这类钢材产品通常用中频炉将废钢铁熔化,再倒入简单铸铁模具内冷却而成。其间既不进行任何分析化验,也无温度等质量控制,生产出大量劣质产品,不仅为建筑工程带来巨大安全隐患、环保问题也突出。2016年9月12日,国家发改委明确要严厉打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2020年1月20日,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黄利斌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6年以来,全国累计压减粗钢产能1.5亿吨以上,取缔“地条钢”1.4亿吨以上,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矛盾得以缓解。
但近期仍有个别地区出现“地条钢死灰复燃”的情况:
2020年3月广东某钢厂疑因“地条钢”被举报
2020年3月26日60余吨“地条钢”在昆钢集中销毁
3月26日,昆明市东川区查处的62.65吨“地条钢”在昆钢三炼钢厂进行集中销毁。按照国家“地条钢”回收处理的有关规定,近日,由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2017年没收的云南龙辉特种钢铸造有限公司和东川区废铁铸造加工厂生产的“地条钢”在昆钢公司进行集中回炉销毁。
2019年12月18日山西繁峙县查处上千吨“地条钢”
2019年12月18日,繁峙县人民政府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对该县下茹越水库附近的一处生产地条钢的黑窝点进行了查处,其生产规模之大实属罕见,仅院内堆放的“地条钢”就有上千吨之多。
对此,各地也陆续出台相关措施,做好违规违法产能核查工作,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
4月7日,广东省印发《广东省2020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2020年广东省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1218,-10.00,-0.81%)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方案》指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按照广东省关于坚决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工作部署,落实打击“地条钢”长效机制,发挥广东省有关部门分片区负责和广东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机制作用,充分利用企业用电和税票大数据进行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行为,依法全面拆除企业违规使用的工频炉、中频炉等设备,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广东省有关单位要按职责分工积极对接国家部际联席会议设立的“地条钢”举报热线,发挥淘汰落后产能和产能置换省级举报平台、广东省“12345”平台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举报热线的作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各类信访举报投诉平台依法依规受理投诉举报,按职责分工加大举报核查处置力度。
4月8日,黄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对全市钢铁行业相关企业开展社会监督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黄山市各地全面深入开展钢铁行业违法违规产能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摸排全市钢铁行业相关企业基本情况。同时,《公告》对黄山市14家钢铁(铸造类)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对公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一经查处,将对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随着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为严防“地条钢”趁机死灰复燃,江西省将进一步加大对“地条钢”的打击力度,同时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根据《江西省进一步鼓励有奖举报违法生产“地条钢”等行为的通告》,对受理并查实有效的举报,奖励标准由5千元提高至1万元。
4月7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2020年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做好钢铁行业去产能相关工作。各地要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疑似“地条钢”生产企业,及时向发改、工信部门通报情况,推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对涉及产能退出或减量置换的企业,要督促指导其加强停产前和停产过程的安全管控,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严禁“未批先建”和“边批边建”。更多钢材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免费火烧云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