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钢铁业年内实现超低排放
山西省工信厅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山西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2020年决战计划》(以下简称《决战计划》),要求全省各有关部门精准对标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全面实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
《决战计划》明确指出,2020年10月1日前,全省钢铁企业(包括钢铁联合企业,独立炼铁企业,独立球团企业,有烧结(球团)或高炉的铸造、铁合金企业)完成有组织、无组织环节超低排放治理任务;位于设区市的规划区、“1+30”区域的钢铁企业,以及其他区域内装备水平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的钢铁企业,要同时完成大宗物料清洁运输改造,进出企业的大宗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管道或管状带式运输机等清洁方式运输的比例达到80%,其他汽车运输部分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汽车。
《决战计划》强调完成钢铁行业全面超低排放任务,首先要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要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2020年10月底前,11个设区市规划区退出未达生态环境部工业企业分类管控A级和B级标准的钢铁企业,“1+30”区域范围内退出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含运输环节)的钢铁企业。
同时,要加快推进钢铁行业限制类工艺装备升级改造,对照超低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建成后应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更多钢材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免费火烧云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