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焦博弈 莫若联手发展
·事件·
5月份以来,焦炭逐渐成为大宗商品市场上的“明星单品”,在期价高位震荡的同时,现货价格已基本实现6轮调涨,当前价格已刷新今年初以来的高点。这与近期多个产焦大省拉开环保限产序幕、焦企库存压力不大、钢企焦炭需求旺盛等密切相关。
在“内焦外矿”的双重压力下,钢企利润大幅压缩。但面对焦企连番的提价要求,钢企似乎也只能接受。这一方面是因为出于对今年秋季钢材市场的良好预期,钢企目前生产热情高涨;另一方面则与当前我国钢铁生产主要采用长流程工艺,对焦炭的依赖度较高有关。这就引发了两个思考,一是当前钢企、焦企受高利润吸引而高涨的生产热情,会否影响去产能成效?二是如何实现节能减排和原材料稳定供给,为钢铁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助力?
·观察·
焦价“6连涨”背后的四大逻辑
刘凡 左更
再涨50元/吨。6月24日,端午假期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不少地区的焦化企业挺价情绪不减,在假期前集体选择了拉涨,焦钢企业之间的价格博弈加剧。
据了解,这已经是焦化企业自5月7日来对焦价的第6轮拉涨,累计涨幅达到300元/吨;目前焦炭第6轮涨价已基本在北方地区钢厂落实。不少焦化企业的销售负责人在接受笔者调研时表示,当前钢厂的开工率整体维持在高位,对焦炭的采购需求旺盛,且价格并未触及其成本红线,整体仍在钢厂的可接受范围内,因此焦企才敢再涨价50元/吨。同时,低库存、成交稳定也是一些焦化企业看好市场,主动上调焦炭价格的重要原因。
从当前情况来看,焦价全面喜提“6连涨”是大概率事件,至于后期能拉升多高,还要看焦化企业与钢厂的最终博弈结果。焦价连续上涨背后的逻辑如下:
其一,在环保限产的背景下,短期内焦炭资源供给整体偏紧。
5月21日,焦炭生产大省之一的山东省发布《关于实行焦化项目清单管理和“以煤定产”工作的通知》,提出:一是对山东省焦化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将焦炉炭化室高度在5.5米及以上的焦化产能项目列入《2020年山东省焦化项目清单》(目前共涉及36家企业,核定产能为4420万吨),清单之外的项目不得组织生产,相关产能不得用于置换;二是实行“以煤定产”,将山东省焦炭全年目标产量控制在3200万吨,按照《2020年山东省焦化项目清单》中核定产能的60%~76%确定各个焦炭生产企业的本年度目标产量并严格实施;三是严控新增焦化产能。据了解,今年1月~5月份山东省焦炭产量达到1630万吨,要想将全年总产量控制在3200万吨以下,意味着未来7个月山东省焦化企业的焦炭总产量要控制在1570万吨以内,焦炭的月度供给量将大幅收缩。据估算,今年焦炭产量将较2019年减少460万吨左右。在没有新的资源涌入的情况下,市场供需错配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这将有利于当地焦炭价格的持续反弹。
根据江苏省徐州市今年发布的《2020年五大行业整合整治工作方案》,徐州市18家钢铁企业将优化整合形成2家大型钢铁联合企业(3个生产点),2020年钢铁产能将减少30%以上;徐州市11家焦化企业将优化整合形成3家综合性焦化企业,到2020年焦化产能压减50%。据了解,截至2020年6月底,徐州市焦化产能将退出680万吨。
6月2日,河南省安阳市提出对辖区内4.3米焦炉限产50%的政策,预计单月影响产量20万吨左右。
日前,山西省召开打赢蓝天保卫战指挥会议,焦化企业再次进入错峰生产和限产的轨道中。据悉,山西汾阳地区焦化企业将执行限产30%~40%的政策。
其二,钢企高炉开工率保持高位,对焦炭需求旺盛。
从需求端来看,5月底开始的焦炭价格上行,使得钢铁生产企业面临“内焦外矿”的双重压力,利润被大幅压缩。虽不情愿接受焦炭价格的上行,但出于对今年秋季钢材市场的良好预期,钢企目前的生产热情高涨,一定程度上“容忍”了焦炭价格的上行。另外,中国绝大多数高炉的生产工艺也决定了其对铁矿石和焦煤的需求仍将维持在较高水平。
截至6月26日,国内247家钢厂高炉开工率为91.54%,比去年同期增长1.17%;高炉炼铁产能利用率为92.66%,环比增长0.30%,同比增长2.54%;日均铁水产量为246.63万吨,环比增加0.81万吨,同比增加6.77万吨。上述数据表明,尽管已经是淡季,钢厂的生产热情并没有明显下降,高炉开工率依然维持在较高水平。数据显示,截至6月26日,钢厂的焦炭可用天数为14.27天,周环比减少0.07天。这意味着虽然钢厂加大了采购力度,但在开工热情的刺激下,钢厂焦炭库存消耗提速,对焦炭的需求依然旺盛。
从焦企开工率来看,在高利润的支撑下,目前焦企整体开工率维持在中高位水平。唐山地区的焦企开工率达到93%,全国230家独立焦化厂的产能利用率接近78%。焦企开工热情高涨,短期内焦炭的实际供应量会有小幅增加。
需要注意的是,在当前利润尚可的情况下,钢企生产积极性较高,后期高供给、高库存压力仍存,尤其是6月份以来,北方高温且降雨天气增加,南方梅雨洪涝,终端需求缩减,供需矛盾或有所增加。不过,第三季度工地或存在汛期后赶工的情况,供需矛盾或将有所缓和。
其三,去库存提振焦企涨价信心。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没有多少库存压力是当前不少焦化企业敢于提价的一个重要因素。相关数据显示,截至6月30日,全国230家独立焦企产能利用率为75.10%,周环比上升0.67%,同比增长2.16%;日均产量为66.72万吨,同比增加0.40万吨;焦炭库存量为89.98万吨,同比减少3.68万吨。这表明,尽管经历多轮提价,目前市场成交依然向好,库存对焦炭价格压力不大。
其四,炼焦煤价格小幅上涨,焦炭价格成本平台上移。
在焦炭价格持续反弹的带动下,焦煤价格也开始水涨船高。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夯实焦炭价格成本,对焦炭的价格回调空间进行有效限制。以山西省临汾市为例,截至6月30日,当地低硫焦煤报价再涨10元/吨至承兑含税价1330元/吨,6月份累计上调70元/吨。在进口蒙古煤方面,因澳大利亚煤现货资源有限及地方煤价格上涨,蒙古煤在河北省和山西省需求增多,蒙古5号精煤主流出厂价格涨至1020元/吨且成交稳定。由于此轮焦煤价格上涨滞后于焦炭价格反弹,后期仍有一定的补涨空间,这将在成本方面对焦炭价格的持续反弹提供支撑。
在笔者看来,焦企这几轮提价之所以“畅通无阻”,根本原因在于并未触及钢厂的核心利润,焦炭每轮50元/吨的提价调整依然在钢厂的可接受范围内,但南方钢厂可能因为运费成本等原因对焦价上涨抗拒性较强。总体来看,当前焦炭市场处于供需紧平衡状态,短期内价格拐点并不会出现。
不过,鉴于目前焦企盈利水平已罕见地超过钢厂(焦企平均吨焦利润为300元 ~400元,而钢厂平均吨钢利润则为130元~150元),加之焦企由于消费结构单一且产能更为分散而在与钢厂的博弈中话语权相对较弱,随着焦炭价格逼近钢厂成本线,预计焦价上涨空间有限。一旦市场供需基本面出现逆转,不排除钢企“秋后算账”打压焦炭价格的可能。
总之,从这一轮的价格博弈看,产业链的互利协同问题应该引起有关各方的注意。
·视点·
推进钢焦联合工艺建设
实现钢铁、焦化行业绿色发展
黄金干 温燕明 刘勇昌
我国钢铁工业焦炭用量占全国焦炭产量的85%以上。钢铁与焦化原本是融合一体的工艺流程,但近十几年来,钢铁与焦化联合流程严重失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目前,全国焦化企业约有500家,其中在钢铁联合企业中真正实现钢焦工艺融合的焦化厂仅有64家,其焦炭产量仅占全国焦炭总产量的不到30%,钢铁企业用焦大部分由400多家独立焦化厂供应。如全国产钢第二大省江苏省,2018年产钢10426万吨,占全国钢产量的11.23%;焦炭产量为1472万吨,占全国焦炭总产量的3.35%;焦钢比仅为0.141,远低于全国平均0.461的水平。江苏省所需焦炭70%以上从外省中小型独立焦化厂采购。
这种局面的产生有其历史原因。自21世纪初,我国钢铁消费量和生产量突飞猛进,但当时焦炉装备和环保技术比较落后,大家也普遍没有认识到钢焦联合工艺消纳污染物、节能减排、提高效益的综合功能。因此,后建的一批大中型钢铁企业在改造和扩建时,没有配套建设相应的焦炉,工艺结构严重缺失;而在一些产煤地区取缔土焦、改良焦的同时,一大批独立中小型焦炉蜂拥而上。这就逐渐形成了独立焦化厂产能严重过剩,而钢铁联合企业焦化产能严重不足的现状。钢铁与焦化工艺分离,带来了治理污染和节能减煤的沉重负担。
世界钢铁发展史上,大中型长流程钢铁联合企业无一例外地采取钢焦联合工艺。这是因为,二者的结合有助于实现节能环保、推动绿色发展。
首先,钢焦联合有利于实现铁素流和碳素流的融合贯通,从而最大限度地节能减排。高热值的焦炉煤气,一部分可以作为燃料,供钢铁生产有关工序使用,有效减少钢铁工艺一次能源消费;炼焦荒煤气携带的高温余热和烟道废气、干熄焦产生的高温蒸汽等大量余热,可以用于发电。很多有焦炉的钢铁企业余热余能发电自给率可达到90%以上甚至是100%,基本无需外购电力,从而减少了用煤量;焦化工序产生的焦粉和含炭尘泥,可作为燃料直供钢铁生产有关工序,从而使钢铁企业煤炭转换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其次,钢焦联合工艺流程长,可最充分地消纳炼焦排放的污染物,实现“废气超低排放、废水零排放、固废不出厂”。炼铁高炉煤气含硫量很少,可替换焦炉煤气用于焦炉加热,使焦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大幅度降低,尤其是大型焦炉排出的废气不经处理即可以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同时,炼焦过程中排出的废水、废气、烟尘及废渣等污染物,特别是焦化工序产生的含酚废水经处理后可直送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工序,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利用,从而高效地保护环境。
再其次,钢焦联合工艺可充分发挥资源增值功能,提高资源效率和经济效益。焦炉煤气含有丰富的氢和甲烷,而转炉煤气含有较多的一氧化碳,两种煤气匹配聚合,可生产甲醇和乙二醇等高附加值化工产品。尤其是乙二醇无毒无害,是制造纤维、塑料等产品的重要原料,市场十分广阔。据调查,全国每年消费乙二醇1500多万吨,进口量占消费总量的57%,化工企业生产乙二醇利润很高。而钢铁企业以废气为原料,成本更低,利润更高。一个年产钢1000万吨的钢铁企业每年可生产乙二醇50万吨,年利润可达20亿元以上。
最后,钢焦联合可降低焦炭外购成本,稳定提高钢铁产品质量和企业竞争力。目前,大中型钢铁企业外购焦炭主要来自于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区,运距为500公里~1000公里,而且焦炭质量很不稳定。钢厂外购焦炭比自产焦炭成本高200元/吨~500元/吨。江苏沙钢两座同样的1580立方米高炉,一座用外购焦炭,另一座用自产焦炭。由于外购焦炭质量不稳定,消耗焦炭多,且到厂价格高,今年上半年两座高炉铁水成本相差332元/吨。据此推算,一个年产量为1000万吨的钢厂,仅外购焦炭一项,每年便“损失”30多亿元。另外,山西省和山东省等一些外销焦炭的大省,地方政府均决定实施“以钢定焦”,限期关停一大批独立焦化厂,近期山东省“以煤定产”政策更是导致区域焦炭供给紧张,依靠外购焦炭的钢铁企业将面临“无焦可购”的困境。
独立焦化厂与钢铁联合企业的焦化厂相比,在基础条件上不具备节能、环保和资源利用等优势。全国400多家独立焦化企业中,总体装备水平比较落后,焦炉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的小焦炉有500多座,产能约为1.89亿吨,占全国独立焦化产能的60%左右。而且多数独立焦化厂所在地较为分散,所属地域利用焦炉煤气市场空间狭小,难以实现充分回收和高效利用。此外,独立焦化厂自身产业链短,产生的污染物无法充分循环消纳,尤其是干熄焦产生的有害废水,即使经过高成本处理也无处消纳。这些工艺特点在基础上决定了独立焦化厂在环保、节能、资源利用等方面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综上所述,就全社会来讲,钢焦联合工艺与二者分离工艺相比,前者在系统节能减排和经济性方面有着较大优势。因此,我国应加快推进钢焦联合工艺流程的建设,优化钢铁、焦化行业工艺结构,逐步压缩直至淘汰独立焦化企业产能,实现高效绿色发展。为此建议:
一是允许环保达标的钢企保留焦炉,不搞“一刀切”。对已经拥有焦化工序且环保达标的钢铁联合企业,如江苏省的沙钢、梅钢、南钢、淮钢等,可在促使其进一步提高环保水平的前提下,允许其继续保留焦炉,叫停部分地方以环保为由“一刀切”地关停现有焦炉的做法。
二是鼓励钢企在环保前提下建设洁净化焦炉。对目前没有焦化或焦化能力不足的大中型钢铁企业,在地域环保总容量允许的情况下,支持其建设、改造、扩建洁净化焦炉,使钢焦融合匹配,减少外购焦炭。对落后的独立焦化企业,除少数大型“焦—化”一体化企业外,一般不实行“以小换大”“装备升级”,以抑制独立焦化产能发展。在钢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应当体现这些政策。
三是鼓励焦企、钢企联合。鼓励一些产煤地区焦化园区的大型独立焦化企业与没有条件再建焦炉的钢铁企业联合,实施焦油、粗轻苯等焦化产品集中精深加工,提高环保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更多钢材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免费火烧云加速器!